各相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并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校16项课题获批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希望获得立项的课题承担人积极展开研究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为项目出成果、上水平、见效益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服务。
依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课题主持人须在立项批准文件下达后立即组织项目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请于2024年9月26日前,将各项目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高教中心(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sjzu.edu.cn。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获得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4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2.开题报告格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