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据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评审结果,经复核、公示、审批,我校2项项目获批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依照《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须在立项批准文件下达后立即组织项目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2月25日前,将各项目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高教中心(格式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sjzu.edu.cn。
附件:1.关于公布2022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
2.开题报告格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