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依照《沈阳建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度沈阳建筑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立项名单见附件1)的课题负责人须在学校立项批准文件(沈建教字〔2023〕188号)下达后召开课题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完成开题报告。请各主持课题的课题负责人按要求完成开题工作,请各学院于2023年6月28日前将立项课题开题报告纸质版(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2)(一式2份)及与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sjzu.edu.cn。
联系人:郝雪 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1.2023年度沈阳建筑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一览表
2.2023年度沈阳建筑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开题报告
3.2023年度沈阳建筑大学高质量发展研究课题开题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