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要求,现就我校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规定组织课题申报及资格审查工作。本年度继续实行限额申报,学校将通过本人申请、基层单位推荐、职能部门资格审查、
专家组评审等环节进行择优限额推荐(3项)。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将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指标限额,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推荐的项目进行推荐评审。
二、课题申报上交材料:《申请书》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6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1份。
各单位将《申请书》与论证活页、课题申报汇总表等纸质材料统一报送高教中心,并将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发至,请注明“2023年全国教科规划课题申报”
及报送单位名称。
三、课题申报材料受理时间: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11:00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雪
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
1.《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
2.《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3.《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申请书》
4.《2023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教育部专项)-活页》
5.《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6.《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