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 社会公示并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批准, 我校 8 项课题获批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 规划 2021
年度立项课题( 具体名单见附件 1)。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希望获
得立项的课题承担人积极展开研究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项
目的管理和支持工作, 为项目出成果、 上水平、 见效益提供必
要的保障和服务。
依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沈阳建筑大
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课题主持人须在立项批准文件
下达后立即组织项目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 请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前, 将各项目开题报告纸质版( 一式两份) 报送高教中心
( 格式见附件 2),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gjzx@sjzu.edu.cn。
附件:
1.沈阳建筑大学获得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
度立项课题名单
2.开题报告格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