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建教协〔2023〕57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2019、2021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集中结题鉴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范围
2019、2021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但尚未办理结题的课题,名单见附件2。
二、结题鉴定内容
1.研究的主要过程和活动;研究计划执行情况;研究变更情况;成果的出版、发表情况,转载、采用、引用情况等。
2.研究的基本观点和主要结论;研究方法的主要特色与创新;研究的突破性进展;成果的社会影响;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今后的研究设想等。
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课题成果验收申请表》(附件3)。
三、结题鉴定基础条件
1.结题报告(不少于1万字),主要包括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成果等内容。
2.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相关论文不少于1篇(重点与一般项目成果具体要求及免于鉴定条件见《关于开展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2023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建教协〔2023〕61号)(附件4),并对应注明“2019/2021年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字样(含课题批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拟发表证明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题依据。
若2021年度立项课题未能达到结题要求,可申请延期结题,由课题负责人提交延期结题申请。
四、结题鉴定程序
学校组建专家组对符合结题鉴定基础条件的课题进行鉴定工作。
1.结题鉴定方式:会议评审。
2.专家组由3-7人组成,均为校外专家。
3.鉴定结果为通过鉴定和未通过鉴定。
2021年度立项未通过结题鉴定的成果,给予一次改进研究工作、重新验收的机会。重新验收仍不能通过的,按撤项处理。
4.鉴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5.公示期后,通过结题鉴定的课题报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审核。
五、结题鉴定材料
1.《中国建设教育协会2023年度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1份)。
2.《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课题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7份)。
3.《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课题成果验收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7份)。
4.结题报告及附件(调研报告、相关著作、论文等佐证材料)(一式1份)。
以上纸质材料于2023年10月11日上午11点前报高教中心。同时其电子版发送至gjzx@sjz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六、相关说明
1.通过本次结题鉴定的课题,须向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提交“课题成果验收材料”,相关要求将于结题鉴定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
2.请各相关单位及时通知到课题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做好结题鉴定的准备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1.《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2.《我校2019、2021年度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立项(未结题)名单》
3.《中国建设教育协会课题成果验收申请表》
4. 《关于开展中国建设教育协会教育教学科研课题2023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的通知》
5.《中国建设教育协会2023年度教育教学科研立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