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2]160号)及《关于征集沈阳建筑大学第十二批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暨推荐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沈建教字〔2022〕211号)、《关于推荐申报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的通知》(教通字〔2022〕124号)文件精神,我校启动了第十二批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与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普通项目、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推荐工作。经教师本人申请、院(部)择优推荐及学校初审、专家组评审,确定学校第十二批教育科学研究一级立项课题20项(见附件1),二级立项课题11项(见附件2),在校级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立项评选的基础上,按限额推荐20项课题参加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普通项目)评选,推荐24项课题参加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评选,44项课题(见附件3)全部获准立项。
依照《2022 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普通项目、优质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及学校第十二批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的课题负责人须在立项批准文件下达的30日内召开课题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完成开题报告。请各课题负责人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各课题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高教中心(格式见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sjzu.edu.cn。
本次立项课题原则上在2年内完成。为保证课题研究工作稳步推进,现将结题验收成果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1.学校第十二批教育科学研究立项课题结题前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1篇(含)以上(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至少1篇)。
2.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前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2篇(含)以上(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至少1篇)。
3.公开发表项目研究成果实践应用文章需注明“项目来源”。
4.拟发表证明或未注明“项目来源”文章不作为申请课题结题依据。
联系人:郝雪
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
1.学校第十二批教育科学研究一级立项课题一览表
2.学校第十二批教育科学研究二级立项课题一览表
3.学校获得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项目名单
4.开题报告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