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并报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我校8项课题获批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立项课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依照《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课题主持人须在立项批准文件下达的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各课题主持人请于2021年8月28日前,将各课题开题报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高教中心(格式见附件2), 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sjzu.edu.cn。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立项课题名单
2.开题报告格式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