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指导组织教学、教学基础建设等工作中的作用,达到“以研促教、以教促研、教研相长”的目的,学校决定在“2020年沈阳建筑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讨系列活动”热烈氛围和良好效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2021年沈阳建筑大学教研室教学工作研讨系列活动。“202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改革立项课题”是教研室教学工作研讨系列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课题选题更加契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力求“以研促教、以教促研、教研相长”,同时为国家级、省级各类项目申报进行项目培育,现面向全校征集202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改革立项课题选题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着眼“十四五”辽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课程改革中的前沿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
二、选题要求
1.课题选择范围限于本科教育研究领域。
2.选题应面向高等教育实际,紧密结合当前国家的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有较强的科学性、引领性、指导性、针对性。
3.选题以解决教育教学实际中的问题和实现学校发展为目标指向,瞄准学校“双一流”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智能性服务。
4.选题内容简明扼要、主题突出、概念清晰、准确无误,选题价值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应用研究、体现学术创新。
三、选题确定
选题建议单位及个人应根据征集的要求,认真填写《202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改革立项课题选题征集表》(见附件1)。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征集的建议选题,结合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确定选题,编制申报指南并面向全校招标立项。
四、相关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选题征集工作,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参与,报送高质量的选题。其中,各教学单位不得少于3个课题选题建议。
2.选题一经采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立项。
3.请各单位于2021年4月29日前将《202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改革立项课题选题征集表》和《202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改革立项课题选题征集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各一式一份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同时发送电子版至gjzx@sjzu.edu.cn。
联系人:袁勇,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1:《202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改革立项课题选题征集表》
附件2:《2021年度沈阳建筑大学课程改革立项课题选题征集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