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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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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3-23 14:34: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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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51号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各教学单位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 2)选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申报数量

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教学单位单位限报1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2项。

三、申报材料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4);

3.推荐项目前期基础和主要成果等必要的支撑材料。

四、专家推荐

按照教育部要求,将向新文科教育研究中心专家库推荐专家,专家须对新文科建设有突出研究成果或丰富实践经验。教育部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已在专家库中,不再重复推荐。

新文科建设任务的教学单位可推荐1人,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1人,推荐表见附件5。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学院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确定项目内容,组织实施探索实践。

2.项目实施单位要提供项目经费和条件保障。鼓励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鼓励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申报。鼓励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推进产学研协同育人。

、材料报送

1.《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一式7份申报单位意见处需签署意见,无需签字、盖公章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一式1负责人签字,盖所在单位公章。

3.推荐项目前期基础和主要成果等必要的支撑材料一式1

4.新文科教育研究专家推荐表一式1盖所在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33111:00之前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机关楼21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sjz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勇

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2.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

3.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表

4.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汇总表

5.新文科教育研究专家推荐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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