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辽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十四五”时期全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关于推荐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0﹞6号)有关规定,现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旗帜鲜明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出版过教育类专著;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类(含教育)成果奖;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的;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
5.现在职工作,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课题评审、课题咨询、课题管理等工作。
三、专家职责
入选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制定本领域课题指南,参与本领域申报课题的立项评审以及成果鉴定、成果评奖等工作。
四、申报专家数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可推荐评审专家候选人5名。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
2.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
3.遴选标准第4条佐证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登记表》一式2份,其中1份加盖单位公章;《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一式1份。
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2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高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gjzx@sjzu.edu.cn。
联系人:袁 勇
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登记表
2.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