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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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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12-09 08:51: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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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辽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做好“十四五”时期全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关于推荐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的通知》(辽教科规办字﹝2020﹞6号)有关规定,现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立场,旗帜鲜明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学术道德规范。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主持完成过省部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以及其他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出版过教育类专著;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论文;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社会科学类(含教育)成果奖;在研究和解决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方面有突出贡献,其成果被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或市级机关采纳的;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学科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等。

5.现在职工作,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课题评审、课题咨询、课题管理等工作。

三、专家职责

入选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制定本领域课题指南,参与本领域申报课题的立项评审以及成果鉴定、成果评奖等工作。

四、申报专家数量

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可推荐评审专家候选人5名。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1)。

2.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

3.遴选标准第4条佐证材料。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登记表》一式2份,其中1份加盖单位公章;《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单位公章;佐证材料一式1份。

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于2020年12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高教中心,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送至gjzx@sjzu.edu.cn。

联系人:袁 勇

联系电话:24692290

附件:

1.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登记表

2.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评审专家候选人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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