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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5 11:39:2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36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见附件1,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共设置8大选题领域,34个选题方向。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工科建设对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科技、产业、社会再造的重要性,对学校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发展的重要性,认真研究《项目指南》,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关选题要求研究确定项目内容。

二、推荐数量与申报限额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校为列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普通高校,限报2项。各教学单位限报1项。

本次项目推荐工作采取相关教学单位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择优推荐的方式进行。拟通过各教学指导委员会以及相关行业协(学)会组织推荐的项目需自行联系并关注相关动态,同时报备高教中心。

三、材料报送

1.《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5份,电子版1份;

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3.申报项目前期基础和主要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四、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于3月31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完毕,电子版材料发送到gjzx@sjzu.edu.cn。疫情防控期间,报送纸质材料的单位请按学校疫情管理相关规定至少提前一天与高教中心工作人员联系,约定报送时间及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宏伟

联系电话:15509833669

附件1.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

附件2.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

附件3.第二批新工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0年3月25日

地址:浑南新区浑南中路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