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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进行阶段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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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05 10:25: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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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不断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确立了8项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并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为加强立项课题的过程管理,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督促各相关单位以此为契机,做好本科人才培养工作的顶层设计,学校决定对立项课题进行阶段检查,现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照《课题申请书》中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提交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阶段检查报告(见附件2)。

2.阶段性成果支撑材料(附在《阶段检查报告》后装订)。

3.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阶段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见附件3)。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将组建阶段检查专家组,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

2.对于阶段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进行整改。

3.对于无故不接受阶段检查的课题,学校将撤销立项课题。

4.课题在立项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课题组成员,如确因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研究者,课题主持人应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各立项课题《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阶段检查报告》《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阶段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纸质版一式5份,报送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jzx@sjzu.edu.cn。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勇 联系电话:24694925

附件1: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名单

附件2: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阶段检查报告

附件3: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专项课题阶段检查阶段成果统计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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